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2019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定,結合我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校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
國標代碼:14031 在陜招生代碼:8147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院始建于1994年,2005年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在原陜西烹飪專修學院基礎上成立的具有國家計劃內統招資質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院設有五系一部,共開設七個專業四個方向其中省級重點專業2個,院級重點專業3個,國家級精品課程一門、國家級烹飪實訓示范基地一個。
第五條 辦學地點: 西安市西咸新區涇河新城
學院網址:http://www.pouns2pocket.com
郵政編碼:710016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主管招生由院級領導、教務處、學生處(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和招生辦公室成員組成。其中,教務處負責技能測試的組織、命題、及考試,評分、統計、分值換算,擬定綜合評價招生專業和課程設置等事宜;學生處負責制定評價學生管理辦法,負責學生資格審查和注冊,制定本校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自助評選辦法等事宜;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辦的日常工作,擬定招生章程,組織報名,公布錄取結果并發放錄取通知書等工作。組織測試前,向招生管理部門報備,自覺配合督查員開展工作,接受監督檢查。
第七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http://zs.sntcc.cn
招生咨詢電話: 029—85233107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院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專業、分類型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教育廳下達。
第九條 綜合評價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招生計劃以陜西省教育廳審核下達為準。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9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且符合資格要求;“三校生”必須已參加2019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報名,且符合資格要求。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13日17:00,依據本人意愿登錄省招辦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考生于2019年3月24日以前在我院規定的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考生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領取我院測試科目準考證。
第十三條 對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考核依據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我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對“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歷人員入學申請者考核依據為我院組織的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四條 我院于2019年3月14日至17日、3月23日至26日開展對不同類型入學申請者相應考核科目的測試。
集中考試時間:“普高生”考試時間為3月14日至17日,3月23日至26日;“三校生”考試時間為3月16日、17日下午2:30至4:30。
考試地點: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
1. 普通高中考生
該類考生的綜合評價成績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平均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平均成績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三部分組成, 總分為300分
(1)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平均成績滿分100分。每科考試成績換算標準為:A級100分、B級85分、C級70分、D級55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平均成績=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之和÷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數。
(2) 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平均成績滿分100分。每科考試成績換算標準為:A級100分、B級85分、C級70分、D級55分。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平均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科目成績之和÷綜合素質評價科目數。
(3)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職業興趣取向和個性思維品質,通過回答問題,并結合考生所在中學對考生作出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當場打分評分,具體內容如下:
①自我介紹: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分析自己的優勢和缺點,并對自己的缺點提出改進意見。
②專業認識:對本專業有較為清晰的認識,了解專業培養方向和就業方向;選擇本專業的原因。
③未來規劃:對自己未來進行整體規劃;實現未來規劃在校期間的學習規劃;就業后的成長規劃。
2.“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學歷者
該類考生的綜合評價成績由文化基礎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兩部分組成。
綜合評價成績=文化基礎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文化基礎測試為筆試,滿分100分,實行A、B卷。職業技能測試通過現場測試或考生提供的專業技能作品、學業作品現場演示等方式,綜合考慮職業資格證書獲取情況、技能競賽獲獎情況等當場打分評分,滿分200分。
第十五條 我院于2018年4月4日17:00前,將預錄取考生名單通過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第十六條 預錄取考生于2018年4月15日前持預錄取通知書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繳費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我院將以不低于實考人數3%的淘汰比例,確定預錄取人數;總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順序依次排列。
第十七條 我院將以不低于實考人數3%的淘汰比例,確定預錄取人數;總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順序依次排列。
第十八條 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九條 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條 凡被我院綜合評價注冊入學招生錄取的考生信息,在我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第二十一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我院提出特殊身體健康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我院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二十二條 學院對入學申請者按綜合評價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若錄取最低分的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分值由高到低錄取。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我院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學費:旅游類、管理類、計算機類、食品類3900元/學期
烹飪類4650元/學期
住宿費:六人間675元/學期
第八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四條 學院在每年獲得政府資金支持的同時,積極貫徹落實國家普通高校學生助學金、獎學金與助學貸款政策,對家庭困難學生、學業優良學生,實行資助、獎勵。形成了學校配合國家有關政策,以獎、貸、助為形式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
國家獎學金 8000元/人·年;
勵志獎學金 5000元/人·年;
困難助學金 2500元/人·年;
特殊困難助學金 3500元/人·年
學院設立技能大賽獎學金:特等獎學金、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和三等獎學金,獎金分別是2000元、1500元、1000元和500元。
第二十五條 助學貸款: 我院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助學貸款。
勤工助學:學校為貧困生提供勞動崗位并根據表現發放報酬200元-500元/月。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經我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省招辦審核通過后,在我院網站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